郴州全面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

近日,郴州市纪委、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从4月开始至5月,该市将全面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从严查处“占编不在岗”现象,向不在岗公职人员发出“最后通牒”。
通知明确清理对象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公职人员中有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弄虚作假长期休病假的;不符合有关规定脱产学习的;原按有关规定停薪留职,期满后未作任何处理的;单位机构及人事调整后,无正当理由不正常上班的;其它违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制度,长期不正常上班的。
清理整治步骤分四步:一是摸底自查(2012年4月10日前完成);二是集中整改(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三是汇总上报(2012年4月30日前完成);四是督查处理(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届时,市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抽查有关单位,采取检查单位考勤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照工资花名册、考勤记录与实际在岗情况等办法对各单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通知要求,要严肃清理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清理不彻底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并派工作组对单位领导班子和工作作风进行调查;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以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原因,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回头看和梳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从细节抓起,从小处抓起,从根本上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干部作风有质的转变。一要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考勤,不得以工作忙、活动多为理由逃避考勤,失去监督,上自由班。二要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对于本单位出现的人员异常情况,要及时掌握,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归口管理单位和纪检、组织、人社部门。三要进一步整章建制,完善定岗定责和日常考核制度。要根据单位实际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日常考核监督,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个个有压力,真正考出优劣,评出干劲,锤炼出良好的作风。(郴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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