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系统加强年检验照纪律
编辑:张敏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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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局今年三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年检验照工作若干纪律规定>的紧急通知》(简称《规定》),针对少数工商机关和干部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对不按规定对企业进行核查,擅自设置前置条件刁难行政相对人、索拿卡要和接受请吃请玩,中介机构串通、不按规定办理年检验照或要求行政相对人接受指定中介机构的工商业务代理和其他服务,办理年检验照超过规定时限,不按年检验照项目和标准收费,收费不开票、不使用规定票据开票等6种违纪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4月6日省局又下发了《关于严禁利用年检搭车收取社团组织会费的紧急通知》,严禁利用年检之机搭车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据统计,今年应参加年检企业户数29万余户,个体工商户138万余户。为进一步规范年检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纪律建设,切实维护广大市场主体利益,《规定》中所列的六项内容,是针对年检验照过程中易发的违纪行为所作的禁止性规定。省工商局将《规定》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网进行了发布,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组织部署,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县级工商局,每个工商所,每个工商干部职工。
为了严格执行年检验照纪律、规范年检验照工作,省局先后三次组织人员对年检验照工作进行暗访,及时发现处理违纪行为。各市州工商局也积极组织力量成立督查组,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以明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开展督查,推动工作开展。(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监察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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