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南省代表会议的决议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5-07 08:51 来源:湖南日报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南省代表会议的决议

(2012年5月5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中央有关通知精神,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2012年6月在长沙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南省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湖南省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二、省党代表会议代表由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和不是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组成,共740名。

三、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两型社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