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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县“三个提升”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芷江侗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县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有关会议、文件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以加强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干部管理为三个抓手,全面实现了“三个提升”,有力地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为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着力提升“凝聚力”

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该县通过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凝聚力、业务能力得到了普遍增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实行领导“教”,集中“学”。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该县纪委在委局机关内部开展了“书香漂流,百科传递”创建学习型机关读书活动。坚持每周五下午开展学习,委局领导经常给干部上思想教育课,业务培训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公、勤、慎、廉四个字,切实做到公道、公正、公允,勤政、勤奋、勤勉,慎思、慎言、慎行,廉政、廉明、廉洁。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聆听廉政讲座、党课,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二是积极参加各种调训活动,举办培训班,实行专家“教”、专门“学”。2011年来,该县先后选派15名干部参加了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一批学习回来的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了业务骨干、工作能手。同时,也先后举办了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和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还分期对全县310名村(社区)纪检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使纪检干部既提高了理论水平,又掌握了必要的业务知识,增强了在新形势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注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锻炼,实行岗位“教”、边做边“学”。从有利于干部成长进步的角度出发,该县把握各种锻炼教育的机会,让年轻干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2011年,选派了2名干部到省纪委跟班学习。时常抽调一些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县纪委跟班学习或参与办案。同时,推行委局室主任岗位轮换制度,实现多岗锻练。2012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有5名室主任实行轮岗。通过思想上的教育,业务上的培训,不同岗位的锻练,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凝聚力也得到全面提升。

二、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战斗力”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坚力量,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发展,结构不断优化。一是“扩充”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为加强县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力量,该县明确县纪委常委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同时通过跨层调剂增加行政编制5名。2011年至今,通过市纪委统一公开招考了2名公务员,从乡镇选调了6名80后的年轻干部进入县纪检监察机关,提拔了1名常委任副书记,2名室主任任常委,4名干部任室主任,7名干部实行岗位轮换。从机关交流了7名干部到县直机关和乡镇担任领导职务。2012年,2名干部通过公开招考选调到市纪委工作。二是“统管”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该县对28个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为派驻机构纪检组长解决了正科级待遇。2011年,该县还为教育局监察室主任解决了正科级待遇。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均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为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作用,该县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县纪委常委直接分片管理制度,建立了派驻机构工作联系例会制度和派驻机构工作目标管理与测评双考核制度。三是“塑强”乡镇纪检组织,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2011年的乡、村换届,该县乡村纪检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换届后,全县共配备乡镇纪委书记28名,设专职纪委副书记7名,28名纪委书记均解决正科级待遇。在各乡镇均设立了纪检监察室,聘请了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全县310个村(居)支部均配备配强了纪检员,并明确其职责和待遇。去年换届以来,先后有5名纪委书记提拔为乡镇长,12名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到县直单位和其他乡镇任职。同时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了以创建廉洁乡村、廉洁队伍、廉洁制度、廉洁干部、廉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五廉工程”创建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县麻缨塘乡学坪村、禾梨坳乡古冲村先后被评为全省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村,竹坪铺乡蜈蚣坡村纪检员龙玉川被评为怀化市“十佳党的忠诚卫士”。四是“备足”纪检监察工作经费。该县纪委、监察局的工作经费每年都列入了年初财政预算。严格按照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将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的办案补贴,列入县纪委年初财政预算,由县纪委统一发放。2011年,该县将办案补贴标准由60元提高到220元。今年还将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经费按每个乡镇1万元的标准列入县纪委年初财政预算,由县纪委下拨到各乡镇,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纪检干部的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基层纪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干部管理,着力提升“执行力”

在工作实践中,该县注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对纪检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一是以目标激励人,严格实行目标考核激励机制。为严格管理,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积极性,科学衡量机关干部工作绩效,今年,该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出了《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对委局内部各室的工作实行科学量化考核,使委局分工明确,各项责任落实到人,把完成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同时制定下发了《全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出名次,在年终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惩。二是以制度约束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该县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先后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定期学习制、轮流授课制、出勤签到制、财务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查岗,切实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同时,为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建立了县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财务会计等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执纪权力的滥用,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中形成了靠制度管人、依程序办事、按规矩运作的良好氛围,使机关内部建设和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以活动感染人,积极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该县坚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四忠诚”主题教育活动、“百名纪检监察干部下基层”活动、“亲民富民”活动等。在活动中,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做到有敬畏之心、自知之明、危机之感、关爱之情这“四有”,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村,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芷江县纪委杨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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