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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三星”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激发工作活力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塑造纪检监察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良好形象,邵阳县纪委在全县开展“三星”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以激发队伍整体活力。

一为“学习榜样星”。参评人员必须具备“三好”要求,即好的学习精神、好的学习方法、好的学习效果。能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方式,善于在工作中学习新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并能协调处理好二者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精通纪检监察各项业务。

二为“工作模范星”。参评人员必须具备“三突出”,即工作态度突出: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急、重、险、难”的工作能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工作无差错;创新精神突出:求真务实,能经常钻研业务知识,善于归纳总结和提炼拓展,能结合工作提出“金点子”;工作实绩突出:能出色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本职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获得领导肯定和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三为“形象表率星”。参评人员必须做到:“面貌佳”,即以诚待人、处事大度、会说能做、勇于担当,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有工作激情和昂扬斗志;“自律严”,即坚持原则,严格自律,清正廉洁,不义不财不拿不沾,个人利益不谋不争;“声誉好”,即以自己良好的道德情操、突出的工作表现和实际的为民行动,在单位和干部群众中拥有较高威信。

评选活动每半年一评,每次评选“三星”各一名,按照单位推荐—纪委全体会议初评—班子会议最终审定三个程序进行,评定结果将作为提拔重用和年底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对获得明星称号的纪检监察干部,将在纪检监察系统内予以宣传推介。(邵阳县纪委 唐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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