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五措并举突出旅游环境整治

今年来,凤凰县通过重点对抓突出问题的整改、强化景区综合执法、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查非纠违”专项整治行动等五个方面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文明景区活动,整治旅游环境突出问题,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凤凰旅游形象。今年1—3月,接待游客119.7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9.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88%、9.32%。
一是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针对旅游存在的突出问题,凤凰县及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暗访组反馈14个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排查自身存在问题,最终提出29个具体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县级领导负责、一个牵头单位主抓、一套整改方案落实、一个工作班子推进、一个具体时间完成”的工作机制,逐一分解到16名县级领导和39个责任单位,坚持边制订方案、边整改的原则,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依法取缔非法乡村游景点3家、非法售票点35个;收缴飞车拉客和“摩的”载客的摩托车18台,查处“零负团费”293个,拆除违规设置、破损广告招牌436块。
二是强化城区景区综合执法。严格城区景区执法,重点整治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流动摊点、酒吧噪音、建筑市场等突出问题,取缔沱江游道河灯市场,规范古城内背篓市场、照相市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县城主要街区战线单位承包和单位店面“院内达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24小时保洁。完成了19个乡村游景点的整合,组建凤凰县城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重点整治县城4个出入城口,规范县城区洗车点、修车点、废旧品收购点、建材销售点,树立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市形象。
三是规范行业管理。严格《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暂行标准》和《文明风景名胜区标准》要求,制定完善涉旅行业管理制度,建立行业协会组织,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以创建“党员示范岗”、“共青团示范岗”、“百年老店”、“诚信守法经营户”等为载体,促进涉旅行业文明诚信经营。探索古城景区商业店铺准入机制、退出机制,鼓励古城经营户向新城迁移,分期分批把餐饮等有污染的经营行为迁出古城,限制古城宾馆、店铺数量,重点解决古城经营管理中“商业化”、“文化异化”等现象。
四是深化“三好一满意”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好风景、好环境、好心情,游客满意在凤凰”主题活动,在电视台开办“聚焦软环境”专栏,主动曝光影响城市品位和旅游形象的不文明行为,促使“游客就是上帝”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涉旅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涉旅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民族讲解员”制度。
五是深化“查非纠违”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以查处违规交易房屋、买卖土地和违章乱搭乱建“三乱”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6个社区、8个城边村的区域范围,分别由14名县级领导牵头,14个县直战线包干,统一政策,于6月底前全面整治清理到位,彻底消化查非纠违历史问题。出台《关于将沱江沿河两岸、G209绕城线等城乡规划区域划为严控区域的通告》,严格控制凤大二级公路、沱江两岸等重点规划区,古城区内暂停审批建房,有效根治城区乱搭乱建行为。(凤凰县纪委 吴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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