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推行村务监督“一二三四五”法

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来,岳阳县在全县广泛推行了村务监督管理“一会、两述、三管、四议、五公开”的“一、二、三、四、五”法,切实加强了对村级事务的监督。
“一会”,即村务监督委员会。今年,在全县 570个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担任成员。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我们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对重大村务事项全程监督的职责,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提出询问质询,对村务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大会和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业务上接受乡镇纪委的指导。县纪委将采取短期培训、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标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两述”,即村干部述职述廉。由乡镇纪委牵头,年底组织村干部就一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向本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离任村干部代表以及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述职述廉。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根据村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投票测评和评议。测评结果作为村级工作评先评优、村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管”,即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为加强集体资金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支出行为,要求各行政村所有财务支出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的基础上,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由监委会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村民监督委员会印章,再经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最后由镇经管站审核后报账。为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2012年组织开展一次集体资产资源清查,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评估。今后凡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必须按照“四议”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时按“五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开。今年,我们将选择2个乡镇开展试点,建立村级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逐步实现所有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统一中心交易。为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确保监管规范有序,确保“三资”保值增值,县纪委将联合县经管局在全县推行“三资”监管“一月一报告、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五年一审计”模式。
“四议”。即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村民)会议决议。今年起,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面推行“四议”决策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凡违反程序出现决策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公开”。即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四议”公开、财务公开和村民点题公开。按政策要求应公开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宣传栏公开、会议公开等形式及时向村民公开。为确保公开工作收到实效,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四议”公开、村民点题公开的项目、内容、时间、方式等进行统一规范,并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深入村组、农户核实“五公开”的时效性、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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