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纪委:扎实做好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2006年以来,永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共立案3994件,结案3877件,处分党员干部4132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90人,乡科级干部781人。市本级立案121件,结案125件。在查办案件中,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工作理念、根本标准、价值取向和工作方法贯穿到查办案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把案件办成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被调查人服气、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一、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与民争利的案件,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1)认真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群众深受其害亦深恶痛绝。对此类案件,我们敢于出重拳,及时快速地进行查处。近年来,我市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75件次,清退违规收费近2000万元。查处医疗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案件82件次。查处征地折迁中损害群众利益案件40多起。查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案件145件,涉及资金6900多万元。2007年3月9日,我市零陵区珠山镇因民营客运公司违规涨价而引发了一起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时值全国“两会”召开,“3.9”事件的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为尽快查清事件真相,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纪委迅速从市、县区纪委抽调70余人,成立了专案组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终于查清了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少数干部违规参股以及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的事实,20余名党员干部被立案查处,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3人。
(2)认真查办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惠民利民资金管理与使用领域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国家惠民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种资金投入越来越大,覆盖面越来越广,能不能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我们坚持以查办案件为手段,纠建并举,以案促防,确保了资金安全运行。近年来我市查办的典型案件有:水利系统套取专项资金私分系列案,市移民局和部分县区移民局挪用私分专项资金窝案,市残联和部分县区残联套取残疾人培训资金私分窝案,新田、江华县农机局做假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费案件等。2009年3月,我们一举查处了零陵区外骨科医院承包人周某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医保资金320余万元案,周某被依法逮捕,涉案的4名国家公职人员有2名被移送司法机关。
(3)认真查办工程建设领域与民争利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逐渐成为腐败案件频发的重灾区,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党委政府的形象。2010年初,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市零陵区国土城建领域管理混乱、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根据群众举报,我们迅速组成了专案组进行调查核实。经初核,发现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金某在任零陵区委副书记期间,利用分管城建的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近30万元。同时,我们还查出零陵区房产局原局长唐某、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某等9名党员干部涉嫌贪污受贿、违反金融管理秩序非法谋利等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包括金某在内的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一典型案件的查处,在全市国土城建领域产生了极大的反响,有效推进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创新办案机制,以全新的机制促进案件的直查快办,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一是创新案件查办机制。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调整办案工作思路,努力创新办案机制,积极探索并推广了上下联动办案、异地交叉办案和市纪委领办、督办案件等方式,促进了案件的直查快办。实行上下联动办案。市、县区、乡镇纪委打破区域界限,在系统内整合有生力量,围绕某一领域或行业系统发生的腐败案件实行联动办案。为便于集中优势兵力突破大案要案,我们建立了办案人才库,对全市办案经验丰富、突破能力强、有各类专业特长的办案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需要的时候随时调用。例如,在查处市残联违纪案件时,我们采取了上下联动办案的方式,市、县区纪委统一行动,分别对市残联和相关县区残联的问题进行同步调查核实,共查出市残联违纪金额102万元,有5个县区残联被查出存在严重的违纪问题,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各县区纪委相互交叉办案,这样既便于办案人员排除人情干扰,还可以解决纪检监察机关人手少、装备落后、办案环境差的问题。如协调祁阳县纪委、新田县检察院查办了市公路局重点项目办主任黄某受贿50多万元案;协调东安县纪委查办了新田县水利局党组书记黄某与他人共同受贿15万元案;协调道县纪委、宁远县纪委查办了宁远县水利局原局长唐某案。协调道县纪委、市检察院反贪局查处了祁阳县委委员、县交通局局长杨某受贿70多万元、党组书记陈某受贿及收受干股非法获利20多万元案。实行领办、交办大要案。在县区纪委查办重大、复杂案件时,采取由市纪委领办、提级办案等方式。案件调查前,市纪委与案件承办单位反复分析被调查对象的心理特征、工作经历和主要社会关系,共同制定周密详细的调查方案。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找被调查对象谈话时,先由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带队去找被调查对象,将其带到办案点,再交给承办单位的办案人员进行调查谈话。到有关单位调查取证时,市纪委派员予以大力支持和配合,需要与其他机关、部门进行协调的,也由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出面进行协调。如,由市纪委领办,同时将涉及市公路局管辖的新田县公路局党支部书记胡某、冷水滩区公路局局长周某收受包工头贿赂案分别交由新田县纪委、新田县检察院查办,案件很快就得到了突破。实行乡镇和“两直”单位分片联组办案。2007年以来,我们开始在双牌县进行了乡镇和“两直”单位分片联组办案试点。将查办案件工作列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针对各乡镇、县直单位一般只有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现状,将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分成了五大片和五大组,每片(组)由县纪委指定一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作为总召集人,办案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随时召集该片(组)的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参与查办案件。同时,县纪委监察局还成立了案件检查督导小组和办案指导组,每片(组)确定2名委局班子成员为联系领导,从而确保了分片联组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四年来,在这个仅有18万人口的小县,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49件,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33件。
二是创新案件审理机制。 近几年来,我们以制度创新为切入点,着力抓好案件的审理和申诉工作,有效维护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实行县区疑难案件交叉审理制度,提高案件质量。2008年,为解决县区案件审理人手不够、质量不高、处理疑难案件受到各方面制约的问题,我们在各县区实行了疑难案件交叉审理制度,即各县区认为所审理的案件虽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但在本地审理有一定的难度,经市纪委批准同意,可以交由其他县区审理机关进行审理。这样既能够打消受审查人员的疑虑,又大大地提高了案件审理的质量。3年来,全市各县区开展交叉审理的疑难案件达40余件。实行案件审理资格准入制,提高审理人员素质。2009年,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审理干部队伍素质,逐步建立科学的审理人才管理机制,我们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案件审理资格准入制。市纪委下发了推行案件审理资格准入制的实施意见,对获得案件审理资格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全市共有113人报名,经资格审查,9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培训考试,37名考试合格者被纳入市纪委审理人才库,其中17名符合条件者获得审理资格证书。实行案件审理陪审员制度,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为切实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维护受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我们大胆尝试推行了案件审理陪审制度,即聘请有关方面人士参加纪检监察案件集体审议的制度。我们制订了《永州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陪审员职责和权利以及陪审程序。聘请了12名熟悉法律、工程、水利、公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知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士作为陪审员,纳入陪审人才库,发给了聘书。据初步统计,今年市纪委有陪审员参与或主审的案件共9件。
三、严格办案程序,以人性关怀保障被查处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纪为民
一是注重规范办案程序。为切实规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提高依纪依法办案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规定》、《案件协查工作暂行办法》、《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等11项制度规定,对案件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查处、审理等各个环节,接待、批办、督办、回复信访人的每一阶段都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了专门的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全面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
二是注重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以理服人。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审慎处理每一个案件,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对案件线索,我们总是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并进行细致周密的初查,只有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也十分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决不搞逼供和诱供。对群众反映强烈、疑点很大但事实一时难以查清的,建议采取先调离、免职等组织手段处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三是注重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我们坚持惩治腐败与保障权利并重,切实维护被调查人的知情权、申辩权、人身权、财产权、休息权、健康权、申诉权等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发生对被调查人员逼供、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现象,有效防止了办案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对有特殊情况的调查对象,我们总是热情帮助,给予人性化的关怀。如我们在调查原道县一名副县级干部的案件时,该领导干部因血压高等原因突发疾病,我们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派专人守护,直到他病愈。该领导干部事后主动交代了违纪事实。
四、注重队伍建设,以办案人员的高素质促进办案的高质量,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一是加强办案工作领导力量。原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王海洋同志就是主抓案件查办,并在办案第一线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本次市纪委换届时,市委将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新田县纪委书记盘晓波、江永县检察长胡远陵充实到市纪委领导班子,并分管案件查办工作。二是充实办案工作力量。我们通过内部调剂、县区选调、考公务员等途径, 把一批思想作风过硬、政策法纪观念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调整充实到办案队伍。近五年,我们共充实市纪委办案队伍的优秀人才就有10多人。三是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为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以适应工作需要,我们除积极选送办案骨干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举办的培训班,还派人参与省、市办案工作,丰富办案阅历,开阔办案视野,提高办案能力。同时,我们还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工作专题培训班三期,培训办案骨干150多人次。四是加强办案基础建设。注重加强办案点建设,改善办案环境。全市11个县区已有7个县区完成了新的办案点建设,市纪委固定办案场所建设已完成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工作,预计2012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纪委法规调研室)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