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推行“四书五制”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

桂阳县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龙头工程,创新工作载体,推行“四书五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四书”即责任书、意见书、建议书、报告书,年初由县委、县政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并上交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向各个部门发送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分工及重点专项工作任务交办意见书,把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到各个部门具体到责任人;并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及负责人存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发送建议书,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并限期整改;年终要求各个单位上报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书。
“五制”即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年度考核、责任追究、廉政档案,坚持拟任提拔重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高干部廉政意识;实行重要单位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并接受代表询问和评议;年终进行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指标考评、延伸检查等方法进行;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列入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用内容;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考核评定情况分别存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档案。
“四书五制”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落实,2011年,该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优秀率达99.78%,公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由前年的79.6%上升到2011年的82.6%。(桂阳县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