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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下大力气强化纪检内部监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武陵源区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意识、强化措施、强化保障,确保全区纪检干部队伍清正廉洁。

强化意识,筑牢防线。加强学习教育,区纪委监察局机关领导班子坚持每季度1次中心组学习、每年一次务虚会和主要领导同志每年讲1次廉政党课。各级纪检机关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从源头上筑牢防线,自戴紧箍,自加压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有效遏制纪检干部腐败现象。

强化措施,重点治理。一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内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按程序和时限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或请示。纪检监察干部要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2011年,有5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乡镇纪委每年要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内部监督工作情况。二是实行谈心谈话机制。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与下一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其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遵守纪律、廉政勤政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发现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述职述廉制度。区纪委常委会每年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一次。乡镇纪委书记、区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每年书面述职述廉。区纪委监察机关各室主任要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四是督促检查制度。内部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执纪办案、执法监察等岗位干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监督检查。对重要信访、办案批件等事项的办理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督促指导。

强化考核,严格处理。区纪委出台了《乡镇、街道、区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考核办法》,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思想、个人学习、工作实绩、民主测评等纳入考核内容,合理界定纪检监察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规范调整的原则和程序;严格年度考核,年度考核70分及以下的纪检监察干部,区纪委给予通报批评或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2年考核70分及以下的,建议区委给予调整;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的,一律按程序进行免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通投诉专线,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投诉,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纠。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零容忍”,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机关、本单位出现的突出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对上级交办的监督事项拖延办理或拒不办理的,对干部出现违纪以及其他问题隐瞒不报或查处不力的,对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问题较多、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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