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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重拳整治中心城区违法建筑打击地下开发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12名党员干部被立案查处9名工作人员被问责
 

自2011年12月,开展中心城区(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益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参与违法建筑的党员干部,目前已立案查处12人,其中结案8人,均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对履职不到位的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5月16日,益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一、12名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筑被查处

1、查处了带头参与违建的干部。其中资阳区查处了3人,长春工业园办公室工作人员方周,在没有得到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自行建房,且未主动申报,总建筑面积约1120平方米,资阳区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长春工业园经济开发公司职工、长春工业园查违办工作人员刘方、方磊分别在原宅基地上拆屋建房,现已打好了桩基础,处于停工状态,鉴于其能够主动申报违建事实,资阳区纪委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赫山区查处了2人,益阳银天钙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蔡晓谋,在龙光桥镇银天社区违法建房,被赫山街道纪工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益阳市箴言中学职工蔡楚良,在衡龙桥镇鱼形山村违法建房,被赫山区问责办进行了问责。高新区查处了谢林港学校教师谌卫国,其因涉嫌非法房地产开发,已被移送至赫山公安分局刑事立案侦查。

2、查处了借钱给地下开发商进行违建的干部。2009年6月,资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龚晓阳在明知建筑包头刘曙光违法建房的情况下,仍借款50万元给他,并参与违建房屋的销售,其行为违反了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与违法建筑和非法房地产开发的规定,资阳区纪委已责成区教育局给予龚晓阳行政记过处分。

3、查处了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高新区谢林港镇副镇长文鸿飞,2012年2月10日在答复市长热线关于谢林港镇涧山村违法违章建筑情况的有关询问时,未对该村拆迁过渡房和违法违章建筑开展实地调查,草率答复该村无违章建筑,与真实情况不符,导致上级认定高新区答复意见属虚假反馈,造成了不良影响。2012年3月,高新区纪工委对文鸿飞进行立案调查,给予文鸿飞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还有部分党员干部参与违建的案件,正在审理之中,主要是: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马良社区龚新杰没有得到市城市规划局审批私自违建房、接城堤村民赵哲民没有得到市城市规划局审批私自建房;资阳区水利局退休工作人员黄永保以其妻子的名义,未取得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将原两层楼的旧房拆除新建房屋,面积和楼层都严重超标。赫山区衡龙桥镇政府干部(非党)王守义在金银山街道金银山社区违章建房。

二、9名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被问责

2012年3月,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马良资管委枫树塘组钟亮、郭建平、刘建新、刘建军等4户在人民街北侧、锦秀家园南侧顶风违法建设,区指挥部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三包一”责任人杨文武等3名同志进行问责,区问责办对3人进行诫勉谈话。另外,对在赫山区金银山办事处私营业主姚梅林违反规划建设办公楼、资阳区长春工业园五里堆社区在接城堤资管委办公楼违反规划加建第四层作为社区办公用房、高新区朝阳办事处七里桥村金塘安置基地房屋违反规划向西移位等问题处理中履职不到位的相关6名责任人,市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纪检监察组已经发文要求三区纪委对其问责。

目前,益阳市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已拆除城区违法违章建筑、门店、棚亭304处,面积17330平方米。该市将继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暂未拆除的违章建筑,将在一个月内拆除到位。市纪委、市问责办将继续认真履职,督促各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益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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