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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三三制”加强农村公共资产资源规范管理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5-18 16: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确保农村公共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临湘市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要求,有效促进了农村公共资产资源阳光交易。

“三措并举”搭建阳光交易平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乡镇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领导小组。规定凡属于村级资产资源处置的必须统一由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不得私自处置。二是加大软硬件建设,完善交易平台。各乡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站的硬件设施建设,配置了电脑、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同时集中时间对交易站上岗人员对进行了集中培训,着重培训了上岗人员的服务意识、廉政意识、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三是建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制定《临湘市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招标项目、评标办法、规避招标、招标程序、投标资质和工程监督等内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制保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一是台帐管理制度。建立“三资”台账,摸清各村集体“三资”底数,使村组公共资产做到了一目了然,也使交易活动有帐可依。二是委托代理制度。各行政村与乡镇农经站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设立统一的银行账户,由乡镇农经站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和严格的程序进行统一管理和代理服务。三是评估管理制度。建立诸如土地、房产、林木、水面、农机、果园等公共资源管理评估人才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招投标时随机抽取评估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真正做到公共资源的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三位一体”健全交易监督网络。一是纪委牵头监督。在公共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活动中,成立由纪委牵头,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村代表组成的联合监督小组,对交易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二是上下联动监督。在纪委的指导下,各村和各村民小组通过聘请老党员、老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方式成立农村公共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工作组进行监督。三是关键时期监督。在村支两委换届、重大节假日之时,在重大交易项目、重大决策出台之际,纪委、农经、村民代表和监督小组代表开展重点审计和检查,保证了村组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不被侵占。2011年来,全市共开展乡镇公共资源交易42次,交易金额1289万元,实现村集体增收节支220余万元,较好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湖南省临湘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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