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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大力宣传推行新规 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5-21 16:2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4月,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从源头上遏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洞口县监察局经过联合调查、异地学习取经、广泛征求意见后,联合制定下发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监管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5月16日上午,洞口县监察局召集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县建设工程招标办等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县内各建筑工程公司和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就该县新出台的《暂行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热烈讨论。会上县监察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分别就《暂行规定》的几个特色条款作了重要解读,并就如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暂行规定》作了讲话。

此次出台的《暂行规定》主要凸显了以下六个方面的特色:一是将在国家部委和省市立项但在洞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纳入了县本级监管。二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对中标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指纹录入和押证制度。四是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制度,杜绝以低于成本价招标投标和以增加工程量或变更工程量的名义变相提高结算金额的现象发生。五是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凡是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同时报县监察局和县招标投标办备案。六是在我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实行市场备案和清出制度、评价制度。(县纪委执法室 曾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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