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台《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暂行办法》给党员干部设置“上网底线”

为有效规范全市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促进网络的健康发展,近日,由该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出台了《湘潭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暂行办法》。
严格规范网络行为。该办法规定,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不得有违背党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行为;严格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对未经审核和毫无事实依据的各种网络信息,不听信、不编造、不传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行为,业余时间不进行不良网络行为。该规定对党员干部不得利用网络进行恶意中伤和诽谤侮辱,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发布和传播不良信息、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行为以及应当遵守的各项保密审查规定也进行了严格规定。
严惩网络违规行为。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监督、处置的长效措施,引导良性网络行为,杜绝不良网络行为。将教育、监管、处置的制度措施纳入各级各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表现纳入个人考核内容,对严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及其他网络宣传纪律的,在实施有关奖励及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有违反相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
强化网络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各级网络信息发布机制,确定专人对本单位网络安全、网络舆情、网络行为进行日常监测,明确专门机构负责调查取证及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网络宣传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网络行为的指导、监管、处理工作。(湘潭市纪委 贺华军)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