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六个整合”聚心合力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目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线长面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特别突出,为了改变这个现状克服矛盾,湘西自治州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在龙山县全面试行“六个整合”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管理运行模式,有效地整合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资源,确保了基层组织管理和基层监督力度得到明显加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一整合执法执纪部门力量,设立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财政、司法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把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能和办案力量有效整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的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能力,建立查办案件工作信息交流平台,通报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根据各单位职责范围相互移交有关案件线索,形成办案合力。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负责组织指导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办工作,协调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向县纪委监察局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二整合县直部门纪检组织力量,设立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协调组。把全县纳入党风廉政管理范畴的85个县直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整合成为9个纪检监察工作协调组。每个协调组配备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由县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和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由协调组办公地点所在单位的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单位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部门协调组主要职责是在辖区内开展巡视监督检查、解决信访问题、查处违纪案件、教育培训干部和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临时交办的工作等。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报告。
三整合县纪委机关各室力量,设立委局纪检监察工作四大组。按照职能相近、力量平衡、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推行分块设组管理模式。把17个室整合为四个大组,即行政监察组、信访检查组、党务廉政组和办公后勤组。每个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组长由书记和3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担任,各室主任和干部为成员。日常工作以室为单位各负其责,中心工作以组为主体统筹安排,做到人尽其责,各尽其能。县纪委监察局各大组以组为单位负责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全局性重要工作;机关内设机构同时还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落实常规性工作,完成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县纪委监察局实行纪委书记领导下的副书记与常委分管相结合的分工负责制。分管副书记请示书记同意后可直接安排各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跨组协作和开展全局性工作。
四整合乡镇纪委力量,设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根据历史习惯和便于集中管理的原则,将全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划分为6个片区,每个片区由县纪委监察局派驻一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站,联络站集中办公地点设在片区的中心乡镇(街道办事处),每个片区联络站配备站长1名,副站长1名,成员若干名,站长由县纪委常委或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副站长由联络站办公地点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纪委书记担任,负责联络站的日常工作,片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正、副书记为联络站组成人员。联络站负责联络管理片区内乡镇纪委工作,具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处信访、查办案件和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主要工作职责,原有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职责、目标管理任务和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
五整合村级监督组织力量,设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组。整合村级纪检监察组织、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等组织的力量,成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领导小组,由村纪检委员任组长。充分发挥监督约束职能,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有力促进村支两委履职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组直接在乡镇(街道)纪委领导下对所在村支两委工作开展监督,负责监督村内重大决策、集体资产、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协助乡镇(街道)纪委做好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处等工作。
六整合重点监管部门力量,设立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项组。整合环境优化、工程建设、国土交易、房地产开发、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教育收费、农民减负、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监管部门的职能和力量,成立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项组。主要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一个重点领域一个专项组,一个监管部门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一个突出问题一套整改方案,基本形成了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专项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各专项组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推行六个整合,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推进,龙山县委县政府连续四年被湘西州委州政府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一是突出廉政建设,惩治预防体系得到有效完善。坚持和完善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县教育局、湾塘乡等11个单位为示范点,逐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二是突出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督促50个重点单位全面完成职权清理和审核,完成了43个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对20个重点职能部门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对17个工程项目的8个主要治理环节和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逐个检查,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专项治理,清理开发项目24个;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专项资金纪检组长监督机制。三是突出案件查办,反腐治腐决心得到有效体现。县纪委监察局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5件,办结50件,查办各类案件62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四是突出纠风治乱,群众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加强惠农资金监管专项检查4次;开展农资打假活动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14起;协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1起,兑付金额42万元。清查挤占挪用退耕还林资金60.3万元;对全县57所学校的入学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退违规收费129.6万元;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5件,涉案价值20余万元。(湘西州纪委监察局)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