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农村公共资产资源“阳光交易”

“60.3万……第三次,成交!”5月29日,在湖南省嘉禾县石桥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大厅,大村、上大村两个自然村所属东木山、勒干头、会山的杉树和松树整体招标拍卖。原计划40万元左右出售的树木,通过多轮竞拍,最终以60.3万元成交,为村集体增收20万元。
针对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额度少、监管难、机制滞后等问题,湖南省嘉禾县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乡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处置实现了从“干部说了算”到“市场说了算”的“阳光交易”。
去年初,该县建立统一的乡镇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在农村集体公共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农村交通、水利、公共设施等项目建设招投标,办公用品采购等交易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等全部纳入该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为确保公共资产资源交易规范有序,该县制定下发《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工作方案》,出台《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办法及实施细则》,从纳入交易范围、交易限额,到启动交易程序、招标、投标,从招投标主体资格审核,到交易认可、撤销交易行为、违规处罚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为防止暗箱操作,该县对乡镇和村组干部以及交易中心相关人员提出资产资源交易廉政建设“三不准”:不准违反资产资源交易程序,实行暗箱操作;不准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利益;不准泄露交易秘密。资产资源的公开交易必须让群众广泛参与,扩大知情权。各村均选举产生了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与交易的全过程监督,从纪检监察机关和农经等部门抽调人员,切实加强对农村资产资源交易的监督指导,从申请核准、开标评标,到中标公示、检查验收,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资产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建立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该县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行为实现了由“暗箱操作”向“透明运行”的转变,干群关系实现了由“疏”向“亲”的转变,有效遏制了农村基层腐败现象的发生。自2011年初以来,该县共设立农村公共资产资源交易中心13个,实施交易39次,交易标的额达800余万元,新增集体资产160余万元。(罗宇 李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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