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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出台“五个严禁”向酒后驾车说“不”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增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湖南省桂阳县出台“五个严禁”,强化酒后驾车行为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县没有出现1例党员干部或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的行为,在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示范表率作用。

    “五个严禁”即: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酒后驾车。无论是工作日或节假日,不管是驾驶公车还是私车,均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酒后驾车;严禁劝驾驶员饮酒和怂恿酒后人员驾驶车辆;严禁阻碍交警人员执法。交警部门检查酒后驾车时,必须配合交警工作、尊重交警的处理意见,不能有威胁甚至打击报复交警执法人员的行为;严禁为被交警处罚的对象说情或请托关系;严禁单位隐瞒不报酒后驾驶行为。各单位发生酒后驾驶行为受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罚后,一律在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县纪委,不能隐瞒不报。

    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酒后驾车行为,凡是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严肃追究责任。对单位内部出现多次或多人违反规定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此外,该县还要求领导干部对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开展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同时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酒后驾车。(桂阳县纪委  兰长娥  周道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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