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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抓机关作风“斩立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贯彻落实《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个一律处理”的通知》(永办发﹝2012﹞8号)和《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零委发﹝2012﹞1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6月4日至5日,零陵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新闻中心联合抽调16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区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暗访督查。

    这次暗访督查中,全区绝大部分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的干部职工都能自觉贯彻落实“六个一律处理”和“十条规定”精神,坚守岗位,勤奋敬业,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但在督查中仍发现:区司法局、区劳动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建设局6个单位的5名干部职工仍然存在违反“六个一律处理”和“十条规定”的行为;个别单位有“关门办公”、工作人员串岗及去向不明等问题。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全区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由区作风办按照《关于“六个一律处理”的通知》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要求,6月5日对“违规”的6个单位6名违纪人员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讨,给予其中5人当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处理,给予相关单位扣减年度考核分值的处理。6月6日在全区城乡同创管理工作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于当晚永州都市频道《零陵新闻》栏目进行播报。(零陵区纪委宣教室 蒋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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