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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法院建立“四不为”工作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连日来,  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道县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四不为”廉政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干警的廉洁性,促进法院公正执法。
    以强化教育为先导,努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为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该院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扩大教育范围,增强教育效果。一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经常性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自身思想道德水平和自律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勤政廉政教育,经常教育干警以勤促廉,以廉保勤,勤政为人廉政办事,三是强化正反典型教育。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以反面教材警示干警,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努力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该院坚持以源头防范为抓手,健全完善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管理制度,使之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有效机制。一是完善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人民陪审员、案件审理期限等制度。二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根据案件类型、审判程序的特点,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的审限、结案等重要诉讼环节和执行环节。三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并将评查结果与法官考核相结合。以严格的管理手段制约广大干警,使之“不能为”。

    以强化监督为抓手,努力构建“不敢为”的惩戒机制。该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行阳光司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上级法院、院领导、庭室领导、审管办、纪检、审监的监督作用。二是强化外部监督。如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舆论监督。三是将监督与惩处结合起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使之“不敢为”。

    以倍加关怀为目的,努力构建“不要为”的保障机制。坚持既从严治院,又注重激励、关心和关爱。该院在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大前提下,又注重对广大干警的关爱,干警待遇的改善,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法官的各项政策和法律,强化法官的职业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积极主动地与地方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地方财政对法院经费的支持和保障,解决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问题,为法官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法官从心里滋生“不必为”的信念和意识。(道县纪委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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