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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行政问责实现“三拓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邵阳县不断完善行政问责体系,制定出台了《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在行政问责上实现“三拓展”,有效增强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一是实现问责对象有新拓展。行政问责对象除县直机关单位、各乡镇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外,还包括各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和二级机构。今年来,按规定纳入行政问责范畴的单位已达156家。

    二是实现问责环节有新拓展。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改变只注重行政执行环节的做法,把问责延伸到行政决策和行政监督检查环节,使问责始终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同时,结合决策、执行、监督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突出问责重点,最大限度地发挥问责作用。

    三是实现问责内容有新拓展。县纪委首次明确了对行政过错必须进行问责制度,对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行政行为中的42种过错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4种责任追究方式;同时将行政问责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使其与各项日常具体工作互为配合、互相促进,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问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来,县纪委严肃查处了粗暴执法、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问题14起,其中立案调查1起,行政处分1人。(邵阳县纪委  唐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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