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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构建“三机制” 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涉农信访逐年上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安化县构建“三机制”,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夯实农村管理的组织基础

    一是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经管局、县计生局牵头在县委党校对全县各村支书(主任)、村会计、村计生专干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由各乡镇牵头,聘请专家开展乡镇、村干部“一人学一技”活动,不断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2011年以来,该县共组织各类学习培训班50余期,培训村干部3500余人次。

    二是由县文电广新局牵头,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自学提供丰富的图书及学习场所。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8个,农家书屋184家。

    三是由县纪委牵头,切实廉政教育,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及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廉政谈话、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将廉政教育纳入村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特别是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作为培训必学内容,还为各村征订了《规定》宣传挂图1幅。

    二、健全村务管理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全面推行“六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凡属村级重大事务一律按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开展议事决策。

    二是推行“村账乡镇代理”制度。全县23个乡镇按照村民自愿、依法委托的原则,全部建立了村账代管中心,实行钱、账分离的农村财务和资金双代理制度,实现村帐集中核算和农村会计电算。

    三是实行民主理财、限额审批等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村所支开支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名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后,村主任审批,然后由乡镇经管站审核。村集体财务开支500元以下的,由村主任审批;500—5000元的,必须先报村支两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再报村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的,还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

    三、健全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深入推进“三公开”,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该县以全面推开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为契机,推动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透明。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都进行公开,在村内交通方便、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固定公开栏,特别是村级财务整体情况要求每半年至少公开1次,对500元以上单笔收支,在村务公开栏设立专栏,实行单笔收支逐项登记公开。

    二是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建立村监督委员会。整合原村民主理财小组、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纪检员等村级监督力量,建立村务监督委员,对党务、村务、财务实施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决策执行、民主决策、党务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充分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建立县委农村工作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经管局等涉农部门参与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系统抓、抓系统”原则,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该县强化了村干部审计监督,村干部任职、离任审计一般由乡(镇)经管站组织实施,实行离任必审,群众意见大、问题严重的由县经管部门进行重点审计。

    四是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管,对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严肃查处。2009年至2011年,该县共受理举报1512件,立案280件,万元以上大案40件,涉及科级干部30人,移送司法机关1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安化县纪委党风室 杨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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