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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三招”加强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6-12 16: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临澧县狠抓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监管,加大了事前审批、事后审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秩序良好。

    一是加大事前审批力度。实行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前备案制度,凡外出考察学习必须事先填写《外出考察学习审批表》,根据考察学习的目的、内容、人员、时间、路线、经费、纪律及安全等,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按有关程序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县纪委备案,经县纪委审定同意后,方可外出考察学习。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察学习活动,必须有上级正式通知,否则一律不予审批。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一律不予审批;参加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学会、协会培训中心等组织的各种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和学术交流活动的,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加大事后审核力度。考察学习结束后,外出考察学习人员必须在5个工作内,将外出考察实际路线、实际发生费用与预算费用等情况进行核对后报县纪委,经县纪委审核确认后,相关支出费用方可入账。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纪委每半年对各单位外出考察学习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报批程序,擅自组织外出考察学习的,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对未履行申报程序擅自参加外出考察学习的,相关费用一律由外出考察人员自行负担;对弄虚作假申报,以考察学习之名外出旅游或处理私人事务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纪律责任。(临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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