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进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公开

自2011年以来,已对50项重大民生专项资金进行公开,到2013年,所有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全部向社会公开。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该省要求深入推进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公开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谁分配、谁公开”、“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该省将努力推动省、市、县各级逐步实现重大专项资金预算全程公开,全流程阳光操作。2011年,该省已将与民生关联度最高的50项重大专项资金纳入了首批公开范围,包括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经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粮食直补、“新农合”补助资金、“新农保”补助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等。同时,在长沙市、桃源县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等部门进行试点。
据了解,该省今年将重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扩大到74项,包括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乡镇幼儿园建设专项资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明年将扩大到97项,涵盖所有重大民生专项资金,涉及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专项资金等。
“让群众明白政府的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群众受益多少。”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动重大专项资金公开,是该省预算公开的重要内容,凡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和资金,都必须主动公之于众。(记者 邹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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