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专项督查重监管 职能发挥讲实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6-29 16: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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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两项”职能,切实加强对国有集体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注重专项督查的针对性,注重职能发挥的实效性。
先后牵头组织对全县“四项费用”及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行了检查,对环保资金、农业资金和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对近三年来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的67个项目进行了调查,向县政府常务会议作了专题汇报,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少数情节严重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实行了行政问责;对在政府项目建设管理中涉嫌严重违规违纪的黄花镇原镇长何某、原人大副主席易某进行了立案查处;组织召开招投标重大事项联审会3次,涉及项目11个,否决5个,批准项目6个,金额1963万元,召开项目工程变更会审会2次,涉及金额271万元,核减74万元。参与监督全县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75个,通过招标节约建设资金5625万元,平均中标优惠率11.27%,监督政府采购共702批次,通过政府采购环节节减财政资金1037万元,平均节减率12.50%;参加国土出让监管会审会2次,上会用地项目41个,否决7个,全程参与监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土地40宗,宗地出让面积2588亩,成交总额192997万元。
近三年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并查处3个单位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撤职1人、留察1人、移送司法1人。(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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