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

为保持基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州市把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
一是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通过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手机报、宣传栏、《廉情悦读》等载体,采取上廉政党课、组织“一把手”参观监狱、看守所等廉政教育基地、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党政正职监督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党政正职廉政承诺,切实提升党政正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廉政谈话,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提醒。通过组织开展党政正职廉政座谈活动和“廉内助”座谈会,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家庭助廉意识。
二是建立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的规定》、《关于严禁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暂行规定》,印发了《永州市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项借机敛财的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了党政正职的日常工作、生活作风,强化了对党政正职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实行党政正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的,进行离任审计,对同一领导岗位任职时间较长、涉及资金量较大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领导进行任中审计。
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对党政正职实施监督管理。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质询权和人大罢免权,增强人大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开通了“12342”效能举报投诉电话,每年举行满意不满意单位和“一把手”评选活动。在社会各界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和政府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同时,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注重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四是加强责任制的考核追责。每年各单位党政正职向市委市政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并选取5至6名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进行述廉述德。述廉述德内容包括主要领导个人结合岗位职责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个人执行《廉政准则》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职尽责情况。年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不能履行现职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管辖范围出现严重问题的党政正职,采取责令辞职、降职、免职、待岗等组织措施进行调整。(永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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