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实行“四段九项”法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回访调查

为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汉寿县实行“四段九项”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回访调查工作,今年以来,该县派出了2个回访调查组对2011年已巡查的乡局级单位进行回访调查,巩固巡查成效。
“四段九项”法,即采取四个阶段、开展九项工作。一是回访准备阶段。回访调查组收集已巡查单位的信访、审计等相关资料,拟定巡查回访实施计划,拟发巡查回访调查通知。二是问卷调查阶段。问卷调查采取无记名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将已巡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分为“好、中、差”三种情况,在该单位干部职工中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调查了解。同时,核实该单位巡查反馈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征询需要向回访调查组反映的问题、建议或意见。问卷调查表在已巡视单位的回访调查动员大会上发放,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由回访调查组工作人员统一收集汇总。问卷调查的结果供调查组掌握和参考,不予公布。三是整改核实阶段。回访调查组听取已巡查单位党委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了解该单位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意见,是否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个别座谈、走访相关人员了解该单位是否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四是报告反馈阶段。回访调查组根据问卷调查、整改核实、调查走访等情况,形成回访调查综合材料,向县纪委全会报告。对回访中发现的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出巡查回访建议书;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线索,提交纪委常委会处理。九项工作是:召开会议、问卷调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了解、查阅资料、民主测评、撰写报告和反馈意见,并且注重工作之间的相互交叉和结合,使工作有序进展。
截至目前,该县党风廉政建设回访调查组已巡查了4个乡镇和4个县直单位,发出巡查回访建议书3份。通过回访调查发现,已巡查单位对整改意见都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落实率达98.5%。 (汉寿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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