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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廉政“五制”教育补好“亡羊牢”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7-03 16: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永州市蓝山县加大了信访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的党员干部,并注重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对发案单位实施廉政“五制”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案情通报制。案件查处结束后,县纪委第一时间到发案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及时将查处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发案单位进行通报,下发监察建议书,对发案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扩大案件影响效果,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二是整改责任制。要求发案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从廉政教育、党员管理、责任分工等方面检讨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建立岗位交流轮换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操作,完善审核把关机制。

  三是责任预警制。要求发案单位部署新一轮风险岗位廉能、岗位管理工作,以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作为重点,抓好个人的信息收集和归档工作,开展风险廉能管理和思想道德法纪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工作责任预警机制。

  四是警示教育制。要求发案单位在剖析案发原因的同时,班子成员在党员干部大会上发言,针对出现的问题,谈心得体会、查找发案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分管工作整改和预防措施。

    五是定点联系制。由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片到发案单位上廉政教育党课,进行案例分析和反腐败形势教育,对发案单位进行定点联系、跟踪联系,上门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针对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帮助完善规章制度,督促发案单位落实整改。(蓝山县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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