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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建立四项机制加大农村基层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7-04 15: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巩固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武冈市建立四项制度,加大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在全市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件。

    一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该市建立了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纪委、农村工作部、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审计、财政、人事、监察、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文化、银监等单位为全市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办案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充分调动和整合反腐败的资源与力量,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今年以来,该市组织农村工作部、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财务情况实施全面审计,并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已立案查处了法相岩办事处兴隆村前任两届村支部书记职务侵占案,并挖出了水西门国土资源所国土员廖某诈骗案。

    二是建立乡镇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注重强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纪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把办案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工作责任目标的主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同时将这两个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乡镇、街道办事处双文明建设评比挂钩,与纪检监察工作评先评优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三是建立乡镇案件通报制度。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查办案件情况进行逐月通报,每个季度定时召开乡镇、街道办事处办案工作点评会议,分析办案形势,交流办案经验,对不办案或办案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

    四是建立分片负责指导督查制度。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工作联系点制度》,确定了每名班子成员必须联系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季度至少深入联系点一次,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查办案件特别是复杂疑难案件的指导和协调,每半年向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集体汇报一次联系点工作情况。

    同时该市还突出乡镇、街道办事处案件查处的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农民减负、乡镇和村级财务管理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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