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动员会

6月29日,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召开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动员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甘明辉,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出席会议并讲话,驻厅纪检组副组长李民幸、厅建设管理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邵建希主持,纪检组副组长李民幸宣读了对建设管理处的《监察通知书》,并组织学习了《湖南省水利厅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工作方案》。
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在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立项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的方案》(湘监发[2012]2号)的部署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驻省水利厅监察室决定按照省水利厅《关于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水利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湘水人[2012]6号)的要求,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全面启动新一轮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57座)作为专项效能监察的对象,建设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厅领导列为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
甘明辉就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工作上要积极主动。要在有限的人力情况下,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搞好行政效能建设;三是推进上要务求实效。每一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使得该项工作真正获得实效,全面提升全处的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建设管理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邵建希强调,建设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的重要意义,注重实效,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全面推进效能监察工作。要通过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全处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要通过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使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更加富有成效。(驻水利厅纪检组监察室刘谋华)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