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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必须”让长沙县群众工作亮点纷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长沙县出台了《长沙县乡(镇)村干部管理五个必须》制度,这是长沙县着眼于基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我们开展群众工作、实施乡村治理的一把钥匙。

    “五个必须”的主要内容:一是必须佩证上岗亮身份。二是必须联系一户困难户、重点户,每个月上门走访一次以上。其中重点户就是七类人员,要以村为单位摸清情况,反馈到公安部门进行集中调度,并由镇(乡)、村干部一对一联系。三是必须包片负责,驻村(居)干部和支村(居)两委的同志每个人联系一个村民小组(小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四是镇(乡)、村干部必须住乡镇、住村,其中乡镇干部住乡镇要达到15天,村干部必须住村15天,对村干部住村低于15天的,要立即调整。五是必须每年度组织服务对象对干部进行评议,支村两委干部由本村老百姓进行评议,乡镇干部由包片联系的村组群众进行评议。评议以后由乡镇党委书记进行集中点评,为下年度开展群众工作做准备。

    制度出台后,长沙县22个乡镇(街道)均严格按照县委要求落实了“五个必须”规定,并建立健全了“一推行四公开”制度。部分乡镇通过推出“五个一”微笑服务、实行指纹考勤、改善乡镇机关工作环境等举措,有力促进了乡镇机关和村(社区)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意识得到强化。群众工作队员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系统收集了社情民意,妥善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在群众工作开展过程中,部分乡镇积极探索创新,摸索出了诸多“独家秘诀”,如江背镇在全县首创“村报”《阳雀新村之窗》改善了干群关系,榔梨镇建立了“3715”督办事项办理制度,黄兴镇探索出了“四则运算”群众工作法等。(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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