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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集中解决工程建设历史遗留问题67个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7-17 17: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切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行为,湖南省长沙县集中解决工程建设历史遗留问题67个。

    长沙县监察局历时10个月,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各项目建设单位近三年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工程立项、招投标、投资评审、工程变更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项目进行了摸底统计,对存在问题的67个项目逐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因设计和临时增加工程量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变更超过20%,而未通过工程变更会审的,共有25个;未办理项目立项、或招投标、或报建等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共有24个;因抢险、迎检等工作需要,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的情况下临时启动建设的,共有9个;工程竣工后不提供结算资料送投评中心评审的,共1个;村级工程不规范而导致的遗留问题,共有8个。

    上述67个项目的实施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反长沙县投资管理规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行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上述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通报批评,对工程建设67个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处理:一是对相关项目直接责任人实行行政问责,再将项目结算资料报县投评中心评审;二是对工程前期审批手续完善,但工程变更超过20%,由建设局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罚款后,再将项目结算资料报县投评中心评审;三是8个村级工程不列入本次工程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范畴,由所在乡镇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另行解决;四是其余项目由相关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检查报县监察局,再将项目结算资料报县投评中心评审。 (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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