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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长沙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效果倍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7-18 10:44 来源:三湘风纪

    近年来,长沙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主动沟通、积极协调、狠抓落实,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去年换届中,县纪委班子共交流提拔3人(原任纪委书记任县委正县级干部,人大党组第一副书记;现任纪委书记从异地交流来,另从优秀的乡镇纪委书记中提拔1人且在35岁以下),到龄改非任县政府督办员1人。严格落实中纪委[2009]9号文件精神,纪委书记的职务排序按规定得到落实,委局班子成员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落实到位,提名、任免、奖惩、兼职、调动均按程序办理。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票决制度,实行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定期召开纪委全会,安排机关外纪委委员向县纪委书记书面报告工作。

    认真做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长沙县纪委采取“有分有合”的模式。派驻机构干部的编制、行政关系、工资、奖惩等由县纪委统一管理,但仍兼任驻在部门领导职务,平时分散在各驻在部门办公,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县纪委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兼顾平衡”的原则,设置了联系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社会服务线等三个联络组,每个联络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兼任组长,2名派驻机构负责人兼任副组长。联络组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月工作例会、听取汇报、调查走访、督查指导、联合监督、参与查办案件等方式开展工作。其特点和优势有:一是以联络组为形式,未增设新的机构,未增加新的领导职数,未增加新的人员编制,未增设新的办公场所,监督运行成本较小。最为重要的是,这种分与合、派与驻有效结合的方式运行起来灵活简便,既解决了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也解决了统一管理后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无人抓、日常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整合资源、战斗力增强。联络组的建立有效整合了人员和监督力量,加强了横向联系,解决了派驻机构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密切了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三是强化监督,充分履职。联络组形式杜绝了被驻在部门“边缘化”或“同化”的现象,同时给派驻机构负责人营造了敢监督、真监督的氛围,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度和自觉性大大增加,监督履职能力大大提高。

    狠抓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季度聘请一位专家为委局机关、派驻机构干部授课。今年还在全县系统内组织开展了“学习雷锋精神,争当忠诚卫士”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常读书、读好书、修好身”为重点的读书修身活动,定期开展好书推荐、点评;组织读书沙龙和学习交流活动。今年,县纪委常委会推荐并免费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赠阅《快乐由己》一书。通过学习和活动,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狠抓队伍能力建设。坚持每年分级分批选送“五新”干部(新进委局工作的干部、新任职的县直机关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新纪检监察专干)到中央、省、市纪委培训班学习。今年已选送了4人到中纪委、10人到省纪委、市纪委进行培训。还要求乡镇做好村级纪检委员培训工作。坚持跟班学习制度,安排乡镇、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局各室跟班学习。强化实践锻炼。以“一推行四公开”工作为契机,从委局机关选派年轻干部深入到联点的跳马镇杨林村群众工作站当工作队员,让他们在群众工作中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狠抓队伍制度建设。严格用人、选人制度。委局机关交流进入的公务员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工作经历和专业背景与所任职位相适应。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优化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总体素质。近年来,纳入全县领导干部考录计划公开选拔非党副局长1名,派驻纪检组长3名,乡镇纪委书记1名;采取跨部门竞争上岗方式面向全县选拔室主任1名,采取委局机关内部竞争上岗方式产生正科级纪检员3名,副科级纪检员3名。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精心编撰了《县纪委、县监察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机关各室涉及权力运行的各项制度、权力运行流程图全部向社会公示。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联系方式全部在报纸和网络上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

    狠抓队伍内部监督管理。严格监督,在干部室加挂“监督检查室”,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制定《长沙县纪委内部监督制度(征求意见稿)》。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委局财务每季度向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一次。注重发挥纪委委员监督作用,每年的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均征求纪委委员意见和建议。严格要求,今年将中央纪委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五严守、五禁止”规定和黄建国同志提出的“六个带头”等要求,印成“长沙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宣传卡”,发放到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年初将工作任务明确到室,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小结,一月一通报制度,年底将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考核等次。实行谈心、谈话制度。委局主要领导每年和机关干部职工谈心一次,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与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年谈话一次,了解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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