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三突出”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近年来,株洲县纪委监察局着力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态势。
突出重要领域监督。该县将国土、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的42个工程建设项目作为重要监控对象进行专门治理。提供组织保障。该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为专项治理提供组织保障。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全县扩大内需项目和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现场排查问题20余起,限期整改到位。推进信息公开。该县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重要信息。专栏除设置了相关工程建设专题外,还增设了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投诉举报等主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将全县专项治理检查排查和整改情况上网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完善外部监督机制。
突出重点环节治理。县纪委监察局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督,着力治理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质量低劣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狠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会同县建工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执法监督大检查,对县城内受监的在建工程进行了多次全面检查,今年来,共检查15个项目,23个单位工程,通过检查共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18份,工程停整通知9份,及时排除了项目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突出重大案件查处。该县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行为,以达到警示、诫勉、震慑的作用。去年以来该县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0起,纪律处分5人,其中正科级干部3人,副科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2011年,该县纪委与检察部门联合查处交通局原局长胡某在公路建设项目中违反招投标规定,收受包工头贿赂147万元,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株洲县纪委监察局 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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