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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三条措施”严肃换届纪律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严肃区乡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日前,赫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发出通知,向全区各单位明确三条硬性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两个教育,增强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对全区各级党组织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自觉遵守换届选举各项规定;教育选民和代表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正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换届工作、遵守换届纪律、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

    严明五项纪律,维护换届纪律工作的严肃性

    一是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

    二是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三是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

    四是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从严执纪,坚决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

    一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全区各单位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

    二是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要主动承担案件查处工作的责任,对本地换届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报告,1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做到与换届工作同谋划、同落实,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对换届风气不好、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益阳市赫山区纪委   江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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