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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举办《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培训班

编辑:张敏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7月16-17日,省司法厅举办了《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培训班。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司法部下发的《处分规定》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一、厅党组高度重视。《处分规定》下发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处分规定》的学习贯彻,6月19日专题传达学习了司法部有关会议精神,确定了本次培训计划,明确要把学习贯彻《处分规定》作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7月16日培训班上,厅党组书记、厅长夏国佳作重要讲话,对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处分规定》进行了动员部署,指出了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全员学习教育、做到人人皆知;认真梳理分析、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监察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处违规行为”四点具体要求。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亲生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的监督检查,并对照《处分规定》,认真查找监所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整改,确保监所安全稳定。7月17日,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张皓同志对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行《处分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培训授课规格高、针对性强。为办好本次培训,省司法厅邀请了监察部驻司法部监察局副局长李择闱同志重点讲解了《处分规定》第六条对监察机关派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中的监察机构在查办案件方面进行特别授权的有关内容。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张皓同志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握重点、正确适用,积极研究、创新方法三个方面对《处分规定》作了详细解读。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郑永祁同志就《处分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分类及处分幅度、派驻监察机构的调查权限、重点条款解读等十一个方面作了全面介绍发言。在授课过程中,担任授课主讲的同志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实际,分析了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从法律、政策等角度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处分规定》的有关内容。参训人员认为,此次培训虽然时间短,但授课质量高,针对性强,对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参训人员范围广。在家的8名厅领导全部参加了培训班开班式并听课。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戒毒)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戒毒)局机关各处(部)主要负责人;省直各监狱劳教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各市州司法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市州监狱劳教单位纪委书记;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全体人员,共21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四、培训效果较好。培训期间,培训人员全身心投入到了培训学习之中,做了详实的学习笔记。7月17日,分三个组进行了讨论。大家结合各自单位实际,针对学习贯彻《处分规定》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如何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积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学习中提出的一些问题,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张皓现场释疑解答。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感到学习很有成效、收获丰富,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学习贯彻《处分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也加深了对《处分规定》主要内容的理解。参加培训的人员表示要按照省厅部署,在培训结束后,立即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有关情况,配合本单位党委(党组)及时制定有效措施,抓好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工作。(驻省司法厅纪检组监察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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