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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五举措”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永顺县纪委监察局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软工作列为今年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结合该县实际,采取五项措施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在全县全面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印发了《永顺县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暨经济发展软环境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永顺县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考核评议暂行办法》,明确了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狠抓政务公开。一是督促30个乡镇和县直46个单位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4个单位完成了公共企事业服务指南编制,19个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录入了信息公开指南。二是督促落实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管网建设,完成了县直42个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审查工作。目前全县累计电子政务网上收件170件,办结155件,办结率为91.1%。

    强化效能监察。一是围绕工作作风、行政决策、履行职责等内容,对重点单位开展了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提出监察建议25条,完善规章制度20项,督促整改8项,追缴违纪资金23万元,诫勉谈话8人。二是针对县城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和该县纳入州绩效考核的25个重点工作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1次综合性督查和5次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9个,提出下步工作建议24条。

    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开展了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全县42个执法单位102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二是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行政执法基准裁量办法在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开。三是按照《关于报送2012年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落实了入企检查年度计划和事前报同级优化办备案制度。12个县直单位上报了入企检查年度计划表,15个县直单位上报了无涉企检查工作内容说明书, 7个县直单位申报涉企检查备案表93份。

    加大问责力度。以严肃查处和严格问责教育党员干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效能建设和促进环境优化。半年来,共接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投诉8件,办结8件,行政问责3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免予政纪处分1人,开除党籍1人,诫勉谈话2人。 (永顺县纪委办公室肖飞、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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