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三大举措”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为有效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向村级组织延伸,近日,资兴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通过统一标准、强化监督、严格问责“三大举措”,在全市各行政村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切实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
统一标准抓建设
一是统一组织设置。各村依法选举产生监督委员会成员,挂牌设立由主任、委员共3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级纪检组织合署办公,村纪检员列席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支持和参与村务监督工作。
二是统一硬件建设。按照“七有”标准(即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章子、有经费、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账)抓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硬件建设,为履行监督职责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三是统一建章立制。制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职保障、工作例会、考评奖惩等制度,形成了工作流程图,并统一制作公布上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四是统一经费保障。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误工补贴及办公经费纳入市乡两级财政预算,村集体也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市乡两级财政和村集体根据实际情况发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实行打卡发放、补贴到人。
明确职责抓监督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党委领导和乡镇纪委具体指导下行使监督工作,通过列席支村两委会议,听取支村两委通报、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对村组重大事项决策、党务村务公开落实、村组财务收支及资产资源管理处置等事项进行监督。
二是规范议事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支村两委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评议当月支村两委及村民小组的工作情况,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须经参加会议的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并将决策事项在“农村廉政信息直通车”、公开栏、板报等载体进行公开。
三是定期报告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每季度向乡镇纪委或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中止。
严格问责抓落实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列入各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2012年反腐倡廉重点任务交办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察局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严明责任,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整体有序推进。各乡镇及市直有关单位把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农办、农经、民政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了实施细则,加强协作配合,加大了宣传、培训、指导等工作力度,确保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整体推进、取得实效。(资兴市纪委党风廉政室、调研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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