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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聘请十名党风监督员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日前,新邵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对乡科级正职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中遴选出十名党风监督员,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

    为充分发挥党风监督员的作用,该县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党风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党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委和县纪委安排,开展专题调研或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了解并反映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和党员执纪情况以及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程参与对乡科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活动。同时,该县向他们颁发了聘书,并特别强调了党风监督员的日常管理,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日常管理、联络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新邵县纪委 李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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