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察厅参加水府庙库区专项整治
编辑:万绍湘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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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水府庙库区无序开发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水库功能萎缩等问题,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7月份开始到2013年5月,开展水府庙库区专项整治工作。
省政府成立水府庙库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省水利厅设立库内采砂、围垦填库专项整治办公室,在省畜牧水产局设立网箱养鱼、非法拦网养鱼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验收工作;湘潭市、娄底市、湘乡市、双峰县、娄星区等地方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将整治工作列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各级政府主要责任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根据省政府安排,省监察厅将全程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并按省政府要求,加强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对组织领导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由上级监察机关对其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不能通过验收,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对主要责任人实行问责。(省纪委执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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