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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纪委严把四关为基层案件“问诊把脉”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07 09: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泸溪县纪委审理室针对全县案件审理工作实际,严格按照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审理案件二十四字方针,切实加强“乡案县审”的指导力度,为基层案件“问诊把脉”。 一是严把程序关。按照查办违纪案件的相关规定,对移送审理的案件从受理、审核、审议、执行等环节均严格依据法规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确保审理程序的法定性、稳定性和确定性。二是严把取证关。注重办案期限。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在3个月内完成取证调查,必要时延长1个月,重大、疑难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个月。注重取证技巧,应通过细致深入调查取证掌握违纪事实,在收集证据材料时各类手续齐全到位。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定性量纪。四是严把文书制作整理关。对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处分意见等案卷材料,县纪委审理室统一整理规范,认真审核,提高案卷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今年1至7月,泸溪县纪委审理室共“问诊把脉”乡镇基层案件39件,申诉案件为零,审理定性意见基层党委采纳率、基层案件质量审结率、州纪委案件评比优质率均达100﹪。(泸溪县纪委 向方华 张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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