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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纪委案件审理有“威”有“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凤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模式,着力推行审理谈话“自行量纪”、定性量纪“宽严相济”、执纪回访“温情抚慰”工作机制,确保案件审理结果有“威”、有“味”,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审理谈话“自行量纪”。在审理谈话阶段违纪人员根据自己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责任等情况,对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自我认定应当受到的处分档次。并可以在自行量纪过程中对违纪事实进行辩解,也可以有根据地提出给予自己从轻、减轻或免予党政纪处分的意见或理由。审理室充分尊重和维护违纪人员的合法权利,认真研究,区别对待,并予以采纳。“自行量纪”增强了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透明性,充分地尊重了当事人的意见,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党员干部的权利。大大减少了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有效地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实现了从1998年至2012连续14年案件“零申诉”。

    二是定性量纪“宽严相济”。在核准证据、认清事实的基础上,召开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对不同违纪人员不同性质的违纪行为做出不同的处理,既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不误伤同志;既体现党的教育保护政策,又不随意从轻或减轻。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开展警示教育,一方面帮助违纪人员剖析错误根源,明辨是非,正视错误,吸取教训,放下包袱,扎实工作,以增强违纪干部改进错误的信心,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另一方面警示周围同志,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使案件努力取得法纪、社会和政治的综合效果。

    三是执纪回访“温情抚慰”。建立了“面对面”回访教育制度,面对面与违纪人员所在单位领导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同时要求单位领导对受处分人员格外多关心、多鼓励,让他们重新树立起积极向上、努力工作的信心;面对面与违纪人员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同时想办法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进”。5年来,有3名受处分干部因工作表现突出,在处分解除后被组织提拔重用。(凤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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