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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三个加法”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10 16: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桃源县自去年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坚持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和制定预警防控措施并重,运用“三个加法”,实现了廉政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

一是“教育+技能”防风险。实行风险教育“两覆盖”,即每周向每位干部手机发送廉政警言短信,在每台办公电脑设置风险警示屏保,使干部在第一时间、第一视野接受风险提示。通过开展案例析廉、演讲说廉、征文写廉、座谈议廉、读书思廉、访贫想廉等“十廉”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提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对全县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职工等进行分层分类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政策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制度+科技”控风险。要求全县各行各业建立指导培训制度、业务办理质量检查制度、量化考核和评比工作制度、绩效考核与奖金挂钩等制度,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建立行政审批等工作项目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行业工作行为的全程风险防控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通过“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重点行业要实行分级办理,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实施业务办理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减少审批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提高廉政风险技术的防范能力,审批事项实现网上部分或全程办理,通过审批系统与监察系统的实时对接,利用信息技术实施网络程序防控,对审批过程中的时限、流程、审批人员、审批权限等进行重点监察,并在每个监察点上设立预警机制和反馈机制,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的网络防控体系,促进干部廉洁履职。

三是“监督+问责”化风险。乡镇纪委配齐纪委班子,并明确乡镇纪委副书记为监察室主任,县直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员,设立监察室的单位配齐监察室主任,村民委会和社区明确村级纪检员,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延伸风险防范监控触角。进一步引深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事权、财权、人权,行政审批权相关的事项上,放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制度、措施上;定期开展工作、学习评析、执法检查、述职述廉、明查暗访等督查活动,及时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公示举报电话,广开渠道,征求意见出台;强化责任追究,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通过采取提醒、警告、诫勉谈话、依规依纪惩处的四种处置方法,防止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桃源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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