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对政府投资项目中违纪违规行为亮剑 对举报属实者奖励

日前,湖南省长沙县出台了《长沙县争睹投资项目中违纪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文件,确保了长沙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的意识,推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本制度适用范围。县属范围内的政府财政投资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市政、房建、水利、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
一是举报内容。七方(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审图、检测)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违法违规行为,即指拟建或在建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违反法定工程建设程序,无资质(资格)、超越资质(资格)承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所承包工程,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承担、承揽工程,违反国家和省市工程建设相关强制性标准,违反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隐瞒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工程质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验收报告或证明,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项目、插手招投标等行为。
二是举报奖励额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县现场施工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2个工作日内派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对于涉及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举报,相关部门立即核查并处理。
三是奖励方式。根据举报人的要求克采用充电话费、将奖金汇入指定账户、领取现金等多种方式。
四是举报方式。克采用电话、邮件、QQ、信函、口头举报等多种方式,要求举报人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是其他相关规定。举报问题须及时,原则上不能超过有效调查核实时间段,以免造成工作被动;举报问题要属实,不能诬告或借机打击报复,否则,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者的责任;工作人员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如发现有泄密情况,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纪律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举报地点设县住建局四楼标后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4022582;QQ:2469565516;邮编:4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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