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努力探索与新刑诉法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执法方式

(湖南省检察长座谈会在常德召开)
(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红网常德8月14日讯(记者 刘怡斌 实习生 胡弋)8月13日至14日,湖南省检察长座谈会在常德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全省检察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任务,并重点研究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落实措施,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在新的执法形势下不断加强和改进。
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他指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政法机关第一位的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感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地做好检察环节各项维稳工作。要顺应群众呼声,密切关注当前职务犯罪新动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查办职务犯罪的新成效回应群众新期待。要积极查办侵犯民权、破坏民生、危害民利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案件。要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四走进”、“一包双联”等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广泛建立政法干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不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孙建国强调,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这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树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现在距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只有4个多月,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认识,强化措施,主动适应,真正把做好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各项准备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
必须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的基础上,着力查找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切实克服执法惯性思维,消除执法“陋习”;必须认真分析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根源,下大力气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程序进行更为严格的规范,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行为,确保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作风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新规范新要求相一致、相协调;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为依法正确履职提供保证和支撑。深入推进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着力培养类案专家、业务专家,努力培养更多具有精深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忠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为实现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佳禾回顾了上半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1—6月,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469人、不批准逮捕2276人,提起公诉21910人、不起诉2016人,运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943件1104人。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39件845人,其中贪污贿赂大案388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67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7人(厅级干部2人);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101件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3件。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15件255人;办理刑事抗诉案件101件,法院已审结4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9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60件,法院已审结20件,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12件;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79人,已督促纠正709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5件、刑事赔偿案件22件;办理各类检验鉴定案件2866件,出具技术性证据材料3106份。
龚佳禾对学习贯彻修改后的新刑诉法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周永康书记和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上来,统一到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始终坚持“六个并重”上来。
要以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为重点,努力探索和创新与新规范、新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执法方式,对与新规范新要求不相适应的工作机制要抓紧修改完善,对新增的检察职能以及特别程序要积极稳妥地试点探索,以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要按照新规范新要求抓紧对现行工作机制进行清理和完善。要把推进案件管理机制作为改进工作的重大措施,发挥案件管理在统一受理、结案审核、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涉案财物监管、办案质量评查等方面的作用。要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转换的新规定,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和证据转换机制,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合力。要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早研判贯彻落实新法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应措施,要注重内部挖潜,深入推进执法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和内部结构,改进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最大潜能。
各参会人员就部分问题分组进行了讨论。
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甲武应邀出席了会议。省检察院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特约检察员、咨询委员,全省各市州检察院检察长、部分基层院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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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
“六个并重”: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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