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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推出“五个严格”狠刹公款旅游歪风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凤凰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明确“五个严格”的规定,狠刹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公款旅游歪风。
一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县党政机关不准假借开会、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准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公款旅游,不准组织没有明确任务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外出活动,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有关部门及企业安排的外出旅游活动。
二是严格审批报告制度。对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学习的,要事先填写《凤凰县公务外出申报审批表》,据实填写出差任务、日期、地点、人数、路线、费用等。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其他人员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批,考察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党风廉政室备案。
三是严格遵守出差工作纪律。经申报获准外出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日程安排和计划任务,严禁以任何理由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
四是严格经费管理。严禁公款私用,不准搞非公务性公款宴请。凡发现借公务出差名义公款旅游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外,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是严格督查追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执行情况纳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和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县纪委、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并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人员公开曝光。对拒不申报、弄虚作假、规避监督,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凤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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