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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推行联审制把好基层案件审理关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16 16:5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长沙市岳麓区在全区实行基层案件审理联审制度,该做法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纪委规范化办案水平,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打破区域限制,成立联审小组。将全区街镇和区直单位划分为4个区域,由区域内的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组成联审小组,负责本区域内的案件审理工作,并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管理。某一区域内发生案件,审理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查审分离,使案件审理职能得以充分发挥。二是纪委实地辅导,确保办案质量。案件联审中,严格遵循“二十四字”方针,由区纪委审理人员亲自到场指导,在现场就联审中的疑难问题和专业知识提供咨询解答,并及时纠正联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联审小组必须先将审理意见交区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才能向同级党(工)委汇报,否则一律不准提交讨论。三是召开学习培训,提高办案水平。针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任务多、担子重、专业知识欠缺的情况,今年以来区纪委相继3次召开全区基层案件联审座谈会,组织学习讨论,对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进行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得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基本做到会办案、敢办案、办好案,基层案件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区连续三年无申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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