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部署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专项检查工作

8月16日上午,邵阳市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会议,对下阶段的专项检查进行周密部署。各县市区纪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刘永军主持。
会议简要回顾了近年来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重申了《规定》对推进农村基层建设的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走形式。各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班子及人大政协乡镇干部,基层站所班子,负责人,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廉洁履职方面的“19个不准”进行自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负责人、村民小组,各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遵守廉洁履职方面的“22个不准,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各级党委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学习贯彻《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情况、完善考评机制情况、落实待遇保障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情况全面来个回头看。此次专项活动的结果将纳入对各县市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中。
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刘永军在会上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十点要求”。一是要成立贯彻落实工作办公室;二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三要给各乡镇、各村下发检查工作方案,《规定》要做到人手一份;四是各县市区党委、纪委及各乡镇党委要组织学习《规定》和检查工作方案;五是要召开工作部署会;六是要认真就省纪委办公厅《通知》规定的内容开展检查;七要组织相关人员对照“19个不准”和“22个不准”开展专题学习,并填写自查自纠表;八是要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对《规定》进行大力宣传;九是各县市区要把“19个不准”和“22个不准”的规定上墙;十是各县市区对专项检查落实情况要进行督查,辖区乡镇覆盖面要达到50%,村覆盖面达30%,市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的检查面要达100%。(邵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肖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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