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严格规范临时性机构工作人员津补贴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8-16 17: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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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出台《北湖区临时性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性津贴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从三个方面对临时性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性津贴补贴进行严格规范。
一是严格界定享受津补贴的人员范围。该区规定,凡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成立的临时性工作机构(含各类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组委会、指挥部和各类临时性综合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方可享受津贴补贴,并必须执行统一的标准。二是严控津补贴项目和标准。该区规定津贴补贴项目仅限岗位津贴、野外作业津贴、野外误餐补贴、通讯费补贴、交通费补贴、野外工作防寒防暑费6项,单项最高的岗位津贴、交通费补贴为200元/月,如系政府公职人员、已配备工作用车人员,则不得享受。并同时规定,个人最高享受的月度津贴补贴不得超过500元。三是严把审核关。要求相关机构将工作性津贴补贴纳入经费预算,报经区财政审核、区政府审批后,在单位支出科目下单设“津贴补贴”会计明细科目发放。(
郴州市北湖区纪委 刘升 刘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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