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党政正职述廉评议添新意

近日,湖南省第十届纪委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对常德市委书记卿渐伟,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蒋益民,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邓三龙,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新祺,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建纲等5名厅局级党政正职进行集中述廉评议。
这是该省第二次开展厅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廉评议。2011年6月20日,湖南首次开展厅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廉评议,4名厅局级党政“一把手”面向全体省纪委委员公开述廉,并接受所有省纪委委员的评价投票,此举在全国开了先河。
据悉,该省自2006年起在长沙、邵阳等地试点开展党政“一把手”述廉评议活动。随后,在全省各市州逐步推开。2010年初,省纪委决定将此项工作拓展到省直单位,对省直单位内部处室正职领导干部开展述廉评议,省移民局、省司法厅、省农业厅、省体育局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同年4月,省纪委在邵阳市举行县处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大会,邀请部分省直单位和各市州纪委负责人现场观摩。
2010年4月,湖南省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同年11月,又下发了《湖南省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正式启动厅局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这两个制度性文件,成为破解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监督难问题的“利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廉评议由此全面普及。
今年初,湖南省纪委下发了《湖南省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述廉评议的内容,要求述廉对象着重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专题述廉。
这次述廉评议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在意见收集方面,坚持走群众路线。自3月启动这项工作以来,通过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湖南省2012年度厅局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公告》,向省纪委委员发征求意见函,公布联系电话、设立征求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对述廉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在加强监督方面,注重多管齐下。整合班子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巡视监督等多种监督力量,形成了监督合力。在会议程序方面,加大民主评议力度。在述廉评议现场,每一名述廉对象先向大会公开述廉,接着,负责联系的述廉评议组向大会报告所了解的述廉对象情况,然后进入“民主评议”问答环节。问答结束后,述廉对象再作表态发言。在此环节后,省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进行廉政测评投票,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据湖南省纪委党风廉政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参与述廉评议的5名对象确定后,省纪委组织成立了5个述廉评议组,由省纪委副书记、分管常委和省委巡视组组长分别带队,并邀请部分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参加,赴述廉对象所在市或单位,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述廉对象的相关情况。
参加这次省纪委全体(扩大)会议的代表,除省纪委委员外,还有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的部分代表,部分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以及省纪委党风监督员。省纪委委员对述廉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进行评价投票,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述廉评议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新实践,是教育警醒干部的新手段,也是检验干部诚信的新方式。”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广大领导干部应以述廉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政班子要认真抓好廉洁从政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组织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领导干部要用党章和《廉政准则》等各项制度、纪律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争当廉洁从政的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个人政治表现的监督,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自省慎思、自警慎权、自重慎微,以优良的党风政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刘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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