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展省属高校巡视工作 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监督

全面开展对省属高校的巡视工作,扎实推动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我省日前正式启动了高校巡视工作。8月6日,湖南省纪委、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委巡视办印发了《关于对省属高校开展巡视工作的意见(试行)》,旨在切实加强对省属高校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深化高校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促进高校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明确指出,省属高校巡视工作,在湖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省委巡视办的具体指导下,委托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暂设2个巡视组,主要对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列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特别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规划,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地方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和科技成果支撑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落实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重要法规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的情况;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情况;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取专题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来信来访等。
在8月16日召开的省教育厅党组会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王柯敏明确指出:“加强对全省高校领导班子监督是建设教育强省的内在要求,加强巡视是强化对高校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措施,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扎实开展对省属高校的巡视工作”。
为确保省属高校巡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了以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为组长的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联络组及其下属办公室。克服了机构和人员编制等困难,从厅委机关调剂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巡视日常工作;组建巡视组,聘请巡视专员;设立巡视专项工作经费;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
巡视组计划每年巡视20所左右的高校,力争在五年内将所有省属高校巡视一轮。(省教育厅纪检组 蒋志平)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